(一) 诉讼法律事务
1.接受民事、商事案件企业或个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仲裁;
2.接受行政案件企业或个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刑事案件企业或个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诉讼;
(二)顾问法律事务
1. 日常口头法律咨询
2. 文件(合同)起草、修订、审查
3. 建立健全企业各项制度
4. 出席企业重大会议参与决策
5. 调解处理投资者纠纷
6. 调解处理劳资纠纷
7. 协助办理财产抵押、产权变更登记、公证等手续
8. 律师函、法律意见书、合同见证
9. 代表或陪同商务谈判
10. 协助理顺对外关系、处理纠纷
11. 业务对象资信调查
12. 翻译法律文件
13. 法律讲座(培训)
14. 律师驻厂办公室
15. 非诉讼、非仲裁追讨债务
16. 代理诉讼及仲裁
(三)服务原则
1. 坚持以“诚信、专业、严谨、高效”的工作态度为协会会员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2. 为会员企业无偿提供日常的口头法律咨询服务。
(四)服务收费
(一)诉讼法律事务收费标准,依《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确定,并根据案件难易程度,进行适当优惠
(二)法律顾问收费标准,可根据自身的需要对本协议之内或之外的法律顾问服务内容进行组合性的选择,具体将依顾问单位或个人的选择服务范围及方式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