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东莞市工业企业强内需扩市场项目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工业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东工信〔2022〕152号),现启动2022年东莞市工业企业强内需扩市场项目申报工作(工作指引见附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东莞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举办新品发布会、宣传推介会、订货会、经销商大会等强内需扩市场促消费活动(须有特定的活动主题、时间、地点,企业自身展厅常规商务接待不属于支持范围),活动在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举办。由于结算存在跨年度情形,票据可延后至2023年。 (二)不存在办法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况。 三、资助方式与标准 对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举办新品发布会、宣传推介会、订货会、经销商大会等强内需扩市场促消费活动按照实际投入的场租及会场搭建费用给予不高于50%支持,每家企业最高资助50万元。 市工信局综合考虑年度预算规模,按“先申报先支持”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关资金用完即止。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企业登陆“企莞家”网站(http://im.dg.gov.cn)注册后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填报有关表格并上传有关附件证明材料(网站联系电话:22231601)。 申报时间为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五、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在通过形式审查后,须按要求编制《2022年度工业企业强内需扩市场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一式2份。具体如下: 1、所有申报材料(包括复印件)须统一使用A4规格纸双面打印,并按顺序编制目录,胶装装订成册(请勿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金属装订)。 2、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有造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3、如部分提交资料无法提供电子版的,可在文件目录上备注说明。 4、申报材料未按要求装订、资料不全或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根据相关要求,积极发动辖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做好申报指导和配合做好项目审核工作。 (二)申报企业务必遵守活动举办地的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和应急工作责任。 七、联系咨询方式 市工信局生产服务业科,电话:22229410。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9日
- 协会动态 | “智联未来,共创共融”2025东莞市电子行业“粤贸全国”产销对接活动圆满成功
- 协会动态 | “智联未来,共创共融”2025东莞市电子行业“粤贸全国”产销对接活动圆满成功
- 袁效新会长出席中国(广东)与海合会国家经贸对接活动,分享行业洞察
- 东莞市电子行业协会与东莞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战略合作协议成功签署!
- 东莞市电子行业协会寮步联络处挂牌成立
- 东莞市电子行业协会联合东莞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举办交流联谊活动,共绘未来新篇章
- 江西吉安县人大常委主任一行赴我会会长单位开展交流座谈
- 交流合作,共创未来——袁效新会长一行赴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大岭山支行交流
- 政策资讯丨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东莞市知识产权工作宣传项目的通知
- “走进标竿名企 感受卓越力量”—广汽集团参观交流活动圆满成功